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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发〔2019〕50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转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19/0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现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文政发〔2019〕17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9〕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全州经济工作,结合文山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一)抓实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全面启动实施我州列入省“补短板、增动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围绕铁路、公路、机场、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基础设施、省八大重点产业、“三张牌”和四大主导产业等重点领域,充实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各级储备的年度投资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18年度实际完成投资的150%;纳入国家、省或州“十三五”规划的项目,力争2019年全部开工;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项目,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开工;启动“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储备一批“五网”设施、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机制。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力度,筹集5亿元(其中州级1亿元、县市级4亿元)用于支持州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和2019年新开工的支撑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在各类园区实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2019年前完成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对2019年新建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标准化厂房,除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外,州财政按每平方米30元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各部门要力争储备项目转化率达到50%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待省“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公布后,及时公布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尽快新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形成年度投资净增量。扎实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泸西至丘北至广南至富宁、丘北至砚山、那洒至兴街、天保至文山高速公路,蒙自至文山铁路,丘北民用机场、广南通用机场,文砚同城大道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50万吨和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90万吨一期生产线一二段建成投产。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力争贡献更多投资增量。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如期完成年度投资任务,新增通车里程45公里;加快推进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文山至麻栗坡高速公路和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德厚大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大黑山至马塘、文山至砚山两条天然气支线等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以上。州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全州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集中开工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每月至少召开1次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或项目现场会,建立健全交流经验、督促检查、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能源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在改革盘活存量、招商引进增量上下功夫,力争全年非电工业投资增长20%、民间投资增长15%以上,大力提升产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比重。大力支持工业企业技改转型,扎实推进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360万吨/年采矿扩建等重大技改项目建设。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聚焦重点产业、突出重点园区、紧扣重大项目、实施精准招商”的思路,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资金链和人才链,准确把握招商方向、招商重点领域和目标企业,力争年内引进州外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各县(市)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各类隐形障碍,引导社会投资进入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物流、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州林草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加强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的汇报、衔接,力争2019年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增长10%以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专款和结余结转1年的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重点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扎实做好符合专项债券申报范围内的项目储备,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规模,力争年度发行总额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重点用于“补短板、增动力”州级重点项目。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扶贫小额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龙头企业发展。加强政银企合作,定期召开政银企联席会议,梳理并向银保监部门提供一批补短板重大项目清单,由银保监部门推送商业银行参考。采取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鼓励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将火车站、铁路沿线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纳入市场化开发范围,开发收益由投资主体和当地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成,当地政府分成部分再用于铁路建设。加大与国际资本市场对接争取力度,对募集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发行债券和借用国际商业贷款项目,申请省财政予以补助支持。(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州自然资源规划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用地、市政配套、环评审批、资金落实等要素保障,对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实行单列,确保重大项目按时落地实施。盘活现有招商引资项目和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全面清理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在不违反基本农田保护和现状地类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经县级政府核实,妥善处理有关征地补偿事项,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可进行调整利用。6月底前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6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80%以上,未达到处置要求的,核减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办理。加强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快在建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积极实施一批补充耕地和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解决全州占补平衡数量、水田和粮食产能指标紧缺问题。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大项目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自然资〔2018〕45号),在州(市)级行政区域內确实难以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可申请省级统筹调剂,耕地数量2.5万元/亩、水田规模2.5万元/亩、产能指标0.5万元/亩/百公斤,占补平衡费用列入项目投资估算;非重大项目占补平衡指标,可通过“云南省补充耕地指标流转平台”公开竞价交易获取。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快推进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工作,充分使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保障城镇商服和住宅(保障性住房除外)用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支持省、州级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开通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用地预审、征转报批工作,采取临时用地、先行用地、分段报批等方式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省“四个一百”、州“三个三十”等重大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的,以一个用地项目制定一个用地保障方案,即“一地一方案”加以落实,推进征转报批工作。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工业用地可以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年期不超过20年。对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提供用地的,土地以招拍挂方式一次性供应,其中租赁部分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0年,年租金按照出让地价评估后折算到1年期价格确定。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六)全力打好“三张牌”。聚焦企业引进、项目推进,形成全州稳增长新支撑。“绿色能源牌”方面,全面落实《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优能源产业的实施意见》,以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等重点产业用电保障为重点,千方百计做大电力市场,扩大电力消纳,力争电力行业增加值增长18%以上。全力推进富宁、马塘水电铝供电工程、电网改造升级、丘北老庄科风电场、光伏扶贫电站、文山市垃圾焚烧发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大黑山至马塘输气管道等在建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文山—砚山天然气支线建设。“绿色食品牌”方面,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布局辣椒、商品蔬菜、肉牛、水果、甘蔗、茶叶等6个重点产业的种养区域,培育绿色食品农业龙头企业,全方位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加工全产业链,力争全州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1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0.7:1。“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加快建设大健康产业和医疗养生养老服务示范项目,鼓励和支持县(市)政府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提供净地出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落实财政奖补、用地计划等支持政策,扎实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能源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七)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方面,突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三七、烤烟、辣椒、商品蔬菜、甘蔗、水果、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文品入沪”“文品入粤”“文品入京”工作,推动文山农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山三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三七“品种选育、品牌打造、品质提升、标准体系”为抓手,实施新产品开发和名牌优势产品战略,强化资金支撑能力,全力推动云南天士力、云南白药文山项目建成投产,培育壮大一批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价值,推进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力争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亿元。以绿色水电铝为支撑的矿电产业方面,推动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50万吨、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90万吨一期生产线一二段建成投产,力争再引进50万吨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落地建设,引进一批铝材加工和相关配套企业,实现全产业链发展。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方面,实施“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等九大工程,加快普者黑5A级景区和英雄老山、天士力三七产业园4A级景区创建工作,抓好广南世外桃源坝美景区、砚山维摩和西畴国家石漠公园建设,力争全州接待旅游者达3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385亿元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三七和中医产业发展中心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待省级公布2019年“三个一百”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后,及时制定公布州级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计划。支持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大力争取中央、省技改资金,加大技改投入和补贴力度,切实提高企业装备水平、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新品研发应用能力、节能减排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申请省级给予10%的事后奖补。继续落实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完成转型升级任务的煤炭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实施2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20个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大力支持建立制造业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年内组织申报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1个,对新认定的州级制造业中心、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州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抓好重点产业“施工图”实施,围绕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形成的绿色水电铝产能聚集优势,从新能源汽车的铝材轻量化配套、挤压加工、轧制加工、铝铸造、终端产品制造、循环经济等,加快引进一批优势铝制品加工项目,推进2个以上重点铝制品加工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构建从电解铝到精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体系。积极推动车载电子设备及电子产品制造项目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搭建进口设备采购平台,利用境外信贷资金,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和集中采购条件的各类法人采购1000万元以上进口设备,由发改部门逐级申报按照平台国际招标中标价格的10%—20%申请省级优惠补助。鼓励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来文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对在我州新设投资项目且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由各县(市)视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九)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山州服务经济倍增计划(2017—2021年)》。继续开展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对重点发展的14类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体量较大、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5%且增幅在全州排名前十的,州财政一次性给予每户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升规纳限统计的上述14类企业(含大个体),一次性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支持会展产业发展,鼓励全省性会议和展览落地文山,积极参与南博会、广交会、越南博览会等交易会,全年开展旅游推介活动不少于3场次。开展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加快推进砚山现代物流园区和广南、丘北、富宁3个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大对商贸物流、批零住餐、电子商务、农副食品加工等服务业企业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规模大、层次高、品牌响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全面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中小企业扶持、升规纳限入统政策,推动服务业“四上”企业稳定增长。(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配合)

(十)加强重点行业监测与运行调度。继续实行州、县(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继续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项目台账,按月进行调度管理。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梳理对全州稳增长影响较大的15户重点工业企业,定期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半停产情况调查,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加强对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新经济的统计监测。(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一)持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力争全年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20亿元以上。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个税专项附加抵扣、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等系列政策及时落到实处。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取消、降低征收标准、停征免征等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根据本地社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合理调整社保费率。配合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改革,落实公路分时段弹性收费管理,推进“三检合一”。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支持一般工商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和高新技术、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力争年内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44.45亿千瓦时,增长13%;依规调减输配电价,年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亿元以上。(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能源局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文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二)全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实施“金融入文”工程,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或新组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州级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发挥交投、水投、土投、城投等国有企业融资作用,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强化资本运作能力,积极对接国内外资本市场,加快推进公司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工作,千方百计扩大融资规模。积极争取重点项目投资基金、重点产业发展基金以及高速公路和土地收储等专项债券支持。大力推广PPP合作和TOT模式,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PPP项目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动项目建设。继续加强与省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投融资企业开展金融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争取上级机构扩大信贷规模,全年新增贷款110亿元以上。推进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贷款工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州级再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州级财政补偿资金按照合理比例分担风险。扎实开展“银税互动”,创新因税获贷融资产品。落实无还本续贷等支持政策。探索应用“信易贷”等信用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强化资金集中管理,提供专业化金融管理服务。(州财政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文山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州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文山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州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三)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更新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贯彻落实推进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的指导服务,对有条件上市的企业积极向上级申请开通“绿色通道”,精准推动“个转企、小长规、规改股、股上市”,全年争取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2户以上。建立“纳规纳限”重点企业培育库,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5户,州财政从年度预算中安排300万元用于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每户奖励20万元。建立州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集中政策资源对省级认定的民营小巨人企业进行培育。充实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年内新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户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20万元的奖励。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引导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五个一批”扶持培育工程,全力稳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州财政筹措400万元资金,对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的企业,自复产之日起,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前15户企业进行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全州前5名,且主营业务收入超1亿元以上、同比实现增长的,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全州6—10名,且主营业务收入超5000万元以上、同比实现增长的,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排名全州11—15名,且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以上、同比实现增长的,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大力支持轻工业发展,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奖补资金兑现下放到县级,推动轻工业实体经济全面转型升级和做大做强。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和政府投资工程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扩大承包范围,支持建筑业企业整合重组、合资合作,形成规模竞争力。对获得省州优质工程和标准管理示范工地,晋升一级总承包资质的,由各县(市)制定相应奖励办法,激发企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加大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年内新增农业龙头企业10户以上,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新发展认定家庭农场20个以上。(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统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四)积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各县(市)举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产品供需对接活动,主动与全省举办的“滇产名新特优产品全国行”等系列产销衔接,对积极参加州外举办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产品供需等活动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积极组织参与省级开展“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表彰和“10大名品进京、入沪、到港、闯中东”系列推介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村组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引导电子商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下乡,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鼓励农产品上行,对在文山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且排名前列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标准申请省级奖励。对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或设备总包、工程承包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申请省财政对政策性保险保费给予80%的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对州内企业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投保符合省级补助的,争取给予全额保费补助。(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2019年作为营商环境提升年,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强以综合交通网、水网、能源保障网、信息网和物流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以政务环境、法制环境、舆论环境为重点的投资软环境建设。突出抓好文山三七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砚山工业园区、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麻栗坡(天保)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马关边境贸易加工园区、丘北工业园区、广南特色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园区、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推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企共建、项目带动的有效运行模式。大力营造低税赋成本、低物流成本、低要素成本、低资金融通成本的营商环境。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力争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全州乃至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服务,促进外来投资项目落地。严格执行《文山州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办法》《文山州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问责制和通报制度,定期开展招商引资督查工作。建立完善投诉反馈机制,各县(市)设立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中心、服务热线和投诉网站,指定有关部门牵头受理投诉事项,对企业投诉问题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并督促落实。实施投资环境评价制度,引进第三方评估,制定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县(市)各部门投资环境进行评价,不断优化全州营商环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四、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

(十六)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梳理并下放一批州规委会议事事项,提高规划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启动“美丽县城”建设,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用3年时间分类、分批、分期对全州县城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完善县城基本功能、美化生态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把全州8县(市)建设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争取2019年有3个县获得省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形成绿色文山洁净文山秀美文山的重要载体、全域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县域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加快对老城区、老社区、老厂区、老街区改造升级再利用。以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为重点,稳步推动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厕所革命”,新(改)建城市公厕104座,乡镇、村庄厕所改造提升403座,全面消除城市和乡镇区旱厕。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6座,建设老旧城区污水配套管网34公里,建成城市天然气管道15公里。积极做好撤县设市申报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人地钱”挂钩机制。(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统计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文山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面落实《中共文山州委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完成全州101个乡镇集镇规划编制,经考核评定,对完成较好的前20名,采取“以补代奖”的方式,给予每个乡镇奖励30万元。启动建设300个引领乡村振兴的经济美、生态美、村容美、乡风美、生活美“五美”示范村。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研究出台推进“一县一业”建设指导意见,配套出台支持产值1000万元以上特色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措施。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返乡下乡创业园、产业兴村强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集体资源。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普者黑、古木、坝美3个特色小镇建设。(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八)全力以赴决战脱贫攻坚。坚决完成文山、麻栗坡、马关、丘北、富宁5个县(市)摘帽,260个贫困村出列、9.89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新增任务1195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搬迁入住。认真落实后续配套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措施,确保搬迁群众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不折不扣落实产业扶贫等政策,发展一批集中养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持打造一批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示范村,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50个以上。大力提倡“以购代捐”消费扶贫。借助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社会扶贫等机制,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入北京、上海、广东等市场,进入挂钩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州扶贫办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十九)强力推动县域发展“争先进位”大赶超。实施2019年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基础指标目标任务,实行目标倒逼,加强指标监测力度和经济运行调度,州人民政府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分析汇报会议,分析经济运行形势,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和对策。杜绝影响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稳定5项“一票否决”事项发生,对各领域中出现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消除在萌芽状态。认真落实《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云南省民营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大力支持县域发展争先进位,对被省考核评定为“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县域跨越发展先进县”“县域跨越发展进位县”“云南省民营经济争先进位10强县”的,州财政按照省财政的奖励额度1:1进行奖励,促进全州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统计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五、着眼国内市场稳就业促消费

(二十)积极稳定当前就业。密切关注我州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和州内企业用工情况,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全面掌握就业失业动态。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援企稳岗等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参照省级标准执行,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返还,马关、广南2个深度贫困县参保企业按照60%给予返还。落实好“云南省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周岁失业青年。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年内完成20万人次农村劳动力培训、1000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400人次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开展好沪文劳务协作“云嫂”、“物流叉车和电子商务”培训项目。完成“一部手机找工作”开发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双创”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落实“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不少于3300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就业9000人以上;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州内创业的大学生可申请省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支持创业园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对获得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认定的,申请省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鼓励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符合条件且通过省级评审的,申请省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通过省级评审认定的省级创业平台、省级创业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州或县(市)财政按省级补助标准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由推荐部门的同级财政安排。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托底安置“三无”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村贫困家庭收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一)增加高品质供给促进居民消费。深入推进“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高居民吃穿用消费。州财政安排410万元支持推进实施餐饮业“十百千万”工程,其中支持研究开发30个风味菜系,每个菜系补助5万元;评选餐饮名店100户,每户补助2.5万元;评选经费10万元。提升景区导游导览、刷脸扫码入园、智慧厕所等基础服务功能。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人群开展旅游促销活动。探索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待省级出台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措施后,及时研究出台我州具体落实措施。(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二)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大力实施光纤骨干网、城域网升级扩容、城市宽带接入网改造、移动宽带网络覆盖等工程,完善4G网络建设,积极争取5G网络区域性试点建设。认真落实《文山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促进我州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制定出台允许符合条件的闲置房产、待售商品房通过改造进入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争取国际国内各类赛事活动在文山举办,提升文山的影响力。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在县(市)、乡镇布局设点。开展优质工业品下乡活动。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实施农村电商万名带头人培训计划,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强化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村居民消费安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能源局、州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职能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释放动力活力

(二十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动“照后减证”。深入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真正做到横向并联、纵向贯通,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投资审批服务,为业主提供全面的审核事项和流程清单,业主申报时“一次性告知”,报件齐备“一次性办理、限时办结”。制定企业注销指南,建立全流程一体化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争尽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加大对守信失信企业联合奖惩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州政务服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二十四)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适时发布文山州新时代深化和扩大对外开放政策要点。创新中越边境合作模式,细化落实人员、车辆、货物、资金进出境便利化举措,深化跨境农业、跨境旅游、跨境金融合作,力争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全力推动文山综合保税区建设、天保口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支持边境口岸发展跨境电商产业。探索实行预约通关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系统平台,提升口岸服务水平。聚焦打造“三张牌”,巩固扩大越南市场,加快拓展美国、日本、泰国、老挝等市场。实施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做大做强跨境肉牛产业。创新发展边民互市贸易,用好用活边民互市贸易和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和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能源技术、装备“走出去”。全面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持续推广自贸区可复制经验。对进口国际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的州内企业,按照省级相关部门优惠政策申请省级补助。(州商务局牵头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外办、州能源局、州投资促进局、天保海关配合)

(二十五)狠抓落实稳预期。州直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2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公布配套政策或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宣传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工作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稳定投资者预期、稳定社会民众预期。建立稳增长激励约束机制,待省政府出台稳增长奖惩办法后,及时出台我州稳增长奖惩实施办法,营造支持先进、鞭策后进的浓厚氛围。各县(市)各部门于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州政府督查室和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督查室每季度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本意见落实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为各县(市)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州直有关部门,省驻文有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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