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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政办发〔2021〕182号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进一步加强涉水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9/07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马关县进一步加强涉水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马关县进一步加强涉水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州委州政府8月20日召开的全州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溺亡事故风险,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杜绝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把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履行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全面筑牢防溺水工作“安全网”。从源头防范化解隐患,强化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及时对辖区范围内所有水库、河流、湖泊、坝塘、水塘、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及涉水领域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所有、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定监管责任主体及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履行好监管义务,承担起监管责任。

(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结合目前汛期的特点重点,抓好危险水域专项整治,对辖区水库、河流、湖泊、坝塘、水塘、水池、水窖等重点水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检查防护设施缺失、水域安全警示标志老化、不牢固、不醒目、部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

具体的排查范围作如下划分。县级各部门县教体局负责排查全县各类学校;县水务局负责排查直属管理的各水库;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查各建筑工程;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取土、取石场所、闭坑矿山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水面运输场所;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排查旅游景区、景点涉水区域。各乡(镇、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涉水领域进行排查,原则上与县级部门排查范围不重叠。

(三)分析研判,消除问题隐患。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问题责任清单,下发整改通知书、危险提醒函、群众告知书等,明确隐患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销号,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进一步推进防溺水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巡查检查,全面履职尽责。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运用好河长制工作机制、安全生产考核机制等,加强巡查检查;要联合乡(镇)、学校、村寨等干部职工、乡村振兴工作队等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和巡查检查;要运用好巡河员、护河员、水库管理员等人员开展巡查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到水域周边村寨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五)防患未然,增设救援设施。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研究和准备一定应急救援设备,有条件的水库、河湖要增设救援艇、救生衣、救援杆、救援绳等,在其它危险水域可结合实际准备竹竿、绳索等简易救援设施,若发生险情时能及时开展救援。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涉水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成立马关县涉水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建道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跃德 县水务局局长

陈胜应 县教体局局长

陈明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佩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光超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朝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应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启刚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山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杨友平 县教体局副局长

赖震坤 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云坤 县交通运输局督查专员

杨荣锦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欧昌喜 县文化和旅游局督查专员

各乡(镇、场)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跃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赖震坤同志兼任,相关工作人员从县水务局抽调,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1年9月8日前)。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于9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情况报马关县涉水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2021年9月—10月)。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于9月9日前摸清辖区底数并确定问题清单,10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并按时限要求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送马关县涉水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2021年11月30日前)。全面总结防溺水工作开展的经验和不足,巩固和转化成果,不断提升防溺水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马关县涉水领域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同步成立涉水领域防溺水工作督查组,对各乡(镇、场)、各单位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督查马白镇、南捞乡、坡脚镇

组 长山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员:卢德一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

陈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3887849471)

第二组:负责督查夹寒箐镇、小坝子镇

组 长:杨友平县教体局副局长

成 员:曾生正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查兴庆县教体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8987627387)

第三组:负责督查仁和镇、木厂镇

:赖震坤县水务局副局长

:高华德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牛世超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7787679649)

第四组:负责督查大栗树乡、八寨镇、篾厂乡

组 长:李云坤县交通运输局督查专员

成 员:马怀勇县水务局工作人员

佘祖国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3577678898)

第五组:负责督查都龙镇、金厂镇

组 长:杨荣锦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刘迪县教体局工作人员

罗正坤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8187632546)

第六组:负责督查古林箐乡、健康农场

组 长:欧昌喜县文旅局督查专员

成 员:黄琨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

汪世丽县文旅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13887619855)

各乡(镇、场)、县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着力推进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正值汛期,各类水库、河道、坝塘等蓄水增多,是溺水事件的高发期,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责任感。

(二)部门联动,形成宣传氛围。各乡(镇、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乡村小广播和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等力量,联合涉及部门、乡(镇)、村(社区)、村小组等组织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在村口、人流量大的交叉路口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在存在溺水隐患的危险地点设立警示标志,设立安全隔离带、围栏等防护设施。在学生有可能到达的河流、水库、坝塘、渠道、水池、水窖周边醒目位置悬挂(安装)防溺水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引导家长或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告诫子女外出注意安全,提高防范意识,禁止儿童少年到野外水域游玩,营造全社会预防学生溺水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要强化督查检查,把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责任压实到各涉水领域管护主体,确保各项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县级督查组应于今年9月和10月分别开展一次督查,今后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并在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报告报县政府。各乡(镇、场)、各部门也要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

(四)定时报送,形成工作机制。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从2021年9月份开始,每月最后一天上报当月溺水死亡事件统计情况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严格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凡因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巡查责任不落实等导致溺水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挂牌督办。

联系人及电话:马怀勇,18187620595,邮箱:1809408437@qq.com。

附件:1.辖区水利工程及涉水领域危险源排查统计表

2.安全隐患问题责任清单

3.人员溺水死亡事件情况统计表

【文字解读】马关县进一步加强涉水领域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赵龙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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